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9年11月17日漁二字第1091322024號函辦理。
二、本會轄屬漁民倘欲辦理『船外機用汽油優惠補助』,請於漁船進出港作業時,務必主動洽請海岸巡防機關安檢人員提供漁船進出時日電腦登錄服務,以確保權益。
三、請漁船(筏)主於本會上班時間攜帶報關簿、本會信用部帳戶存摺(影印後返還)、漁業執照(正、副本均可)、船主印章前來本會二樓推廣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