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各漁友:
自即日起,海巡署實施漁港安檢快速通關政策,倘欲享有相關漁業福利措施,請於漁船進出港時,主動洽請安檢人員提供申報服務。
快速通關政策,係對於船舶進出港採取「目視航行」、「申報服務」及「發動檢查」等三種執行方式。
(一)「目視航行」方式:海巡署安檢站無法提供漁船及船員進出港資料。
(二)「申報服務」方式:海巡署安檢站可以提供漁船、船員檢查紀錄。
漁船申請漁業相關福利措施(漁船用油補助…等)尚須提供漁船或船員之進出港資料,為避免漁民權益受損,請各漁友在漁船進出港時,主動洽請安檢人員提供「申報服務」,俾據以申請相關福利。
若漁船採「申報服務」進出港達90天後,即改以「目視航行」進出港,致其在港天數未達90天者,漁民應自知不得申請休漁獎勵金,倘申請者經查獲漁船在港天數未達90天者,將追繳休漁獎勵金,並負相關法律責任,請各漁友恪遵規定。
諮詢電話:本會推廣課 林先生 8323122轉302